有關受浸的幾個問題
1. 我已經相信了,還需要受浸嗎?
2. 我以前受過點水禮,須要再受浸水禮嗎?
3. 病重或體弱無法下水的人,可以用點水禮嗎?
4. 我5歲的女兒聖經故事很熟,可不可以給她施浸?
5. 小時候我行過幼兒洗,那算不算受洗? 還須要再來一次?
6. 我的老家地區偏遠,也不認識當地教會情況,誰可以給人施洗?
7. 最近幾年我的信心/見證特別軟弱,可不可以再受浸一次,加強信心和見證?
一. 受浸是耶穌吩咐傳福音的命令 (太28:19, 可16:15-16)
太 28:18-20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19 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
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20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
守,…
可16:15 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16信而受洗
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二. 受浸與得救的關係
1. 得救是與信直接發生關係:
約 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得救是與信直接發生關係,並不是「不受浸的必被定罪」 。
得救不一定有機會受洗,單憑受洗也不一定保證得救。
2.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是一件事情的兩面:
「信」是了解過去的罪案 - 「不被定罪」,進入新的人生觀: 「因信以至於信」;「受洗」是是進入門徒的關係 -「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
三. 受浸的意義
受浸既不是得救的條件,那到底是什么呢?
羅 6:3-5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4 所
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
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5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
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1.受浸是归入基督的死(罗
6:3-4a)
2.受浸是联合在基督的复活里(罗
6:
4b-5)
3.受浸是披戴 (见证)基督
加 3:27 你们受浸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
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
4.受浸是浸入基督的身體 – 教會
林前 12:13 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
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
四. 其他有關受浸的時機、地點
[徒8:36-38]二人正往前走,到了有水的地方,太監說:「看哪,這裡有水,我
受洗有什麼妨礙呢?」(有古卷在此有腓利說:「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
他回答說:「我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於是…二人同下水裡去,腓利就給
他施洗。
五. 其他有關受浸的考慮及誤解
1. 施浸的人
2. 點水禮
3. 再浸禮
4. 以為受浸後就畢業了 ;
5. 以為受浸後才是基督徒 ;
6. 以為受浸具有特殊的醫治能力 ;
彼前 3:20 …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21 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
附: 已經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卻還沒有受洗的信徒可以領受餅杯嗎?
[林前 11:23-29] [23]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24]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25]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26]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27]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28]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29]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l 不可“不按理”對待
“不按理”= In an unworthy manner (不慎重的心態)
l 當記念是主用血所立的新約
- 我是在記念主並尊重餅杯的屬靈意義嗎?
l 當省察自己 認罪後領用
- 我還有得罪主讓主傷痛的罪嗎?
林前 11:17 …你們聚會不是受益,乃是招損。18 第一,我聽說,你們聚會的時
候彼此分門別類,…20 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21 因為吃的時候,
各人先吃自己的飯,甚至這個飢餓,那個酒醉。 22 你們要吃喝,難道沒有家嗎?
還是藐視神的教會,叫那沒有的羞愧呢?…33 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聚會吃的時
候,要彼此等待。 34 若有人飢餓,可以在家裡先吃,免得你們聚會,自己取罪。
林前10:16 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
領基督的身體嗎? … 21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
的筵席。… 23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24 無
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 … 29 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
乃是他的。我這自由為什麼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 30 我若謝恩而吃,為什麼因我
謝恩的物被人毀謗呢? 31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
行。 32 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
已經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卻還沒有受洗的信徒可以領受餅杯嗎?
1. 就主的教訓而言,已經與主立新約的信徒可以領用
2. 就教會生活而言,為了別人的軟弱可以等受浸後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