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漂流之前的預備
主要經文: (民 1- 4章)
(壹). 三種人數的數點:
(一). 利未支派以外從二十歲以外,能出去打仗的男丁 [民 1:2-3,47]
- 生命長成的兒子,認識爭戰的目的與法則 [加 3:26,28],
- 基督徒在世是一個爭戰的生活,沒有選擇的餘地
(二). 利未支派一個月以外的男子 [民 3:15]
- 事奉是根據生命,而非單靠學歷和經歷
- 生命的事奉不是責任,而是愛神的見證 [民 4:23-26]
(三).頭生的男子都要贖出來屬耶和華[民 3:46,出 13:12-13]
(貳). 對著會幕的四圍安營 [民 2:2]
- 神子民在世上生活必須以教會為中心,就是以主為中心
(參). 事奉的地位和内容必须正确 [民 3:1-4]
- 不能單憑着人意、熱心,事奉必須要根據神的心意
(肆). 事奉的配搭 [民 3:25-38]
- 神安排每個人的地位和功用 [弗四:12,16]
(伍). 我們的鑑戒
(一). 認識自己 [來3:7-14] (二). 認識世界 [約 17:14-18]
(三). 認識神的眷顧/管教 [申8:2-5]
如果不在信心中爭戰進入迦南美地,就會在不信中落入曠野漂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