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終極旨意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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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們活過來
神永遠旨意的奧祕:
[弗 1:9-10][9]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10]要照
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
[弗 1:22-23][22]又將萬有服在他(基督)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
[23]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
神永遠旨意的執行:
1. 叫我們活過來 (二1-10)
2. 將兩下造成一個新人 (二11-22)
[弗2:1-10][1]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2]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3]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4]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5]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6]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7]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8]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9]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10]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弗2:1-10] 的主幹經文:
[1]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4]然而,…[5]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7]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8]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9]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10]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
壹. 死的光景 (v 1-3)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
(一) 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
(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
(二) 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
(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
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被『空中掌權者的首領』i.e., 撒旦邪靈的掌控,
在『悖逆之子』身上兩種身不由己的表現:
1.『隨從今世的風俗』- 魂 (思想、情感、意志)被掌控 ;
2.『放縱肉體的私慾』- 體被掌控 ;
『今世之子』,因為悖逆不順服,將受神忿怒的審判:
[羅1:28]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西3:5-6]…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 [6]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
悖逆之子。
貳. 活的轉機 (v 4-6, 8)
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一) 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
(二) 一同坐在天上,
[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參. 叫我們活過來的目的 (v 7, 9-10)
[7]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
(一)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
(二) 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肆. 得救的恩典: 神與人同在 (v 5-7)
福音不僅僅包括生命的得救,也帶來生活的得勝 ; 三個『一同』:
1.『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靈的甦醒
基督的生命使我們對罪敏感、憎惡罪、並且能抵擋撒旦的誘惑。
[羅8:6,10][6]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10]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2.『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 勝過死亡的能力
[羅 8:11]…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
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3. 『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 屬天安息的地位
[來 10:12-13]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
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
人生最大的祝福是神與人同在,最大的悲哀是失去神的同在;
對苦難最終極的答案是神的同在,耶穌基督降生時天使宣告神要與人
同在,升天時宣告神要與人同在,在永世裡神要與人同在成為事實。
[太1:23]「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
(以馬內利繙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太 28:20]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
直到世界的末了。」
[啟21:3]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
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