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人得救的懊悔
Repentance that leads to Salvation
壹. 前言
[林後7:8-10][8]我先前寫信叫你們憂愁,我後來雖然懊悔,如今卻不懊悔;因我知道,那信叫你們憂愁不過是暫時的。[9]如今我歡喜,不是因你們憂愁,是因你們從憂愁中生出懊悔來。你們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凡事就不至於因我們受虧損了。因為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
♦ 先知彌迦傳信息的時代背景:
(1). 百姓: [彌 2:1-2][1]禍哉,那些在床上圖謀罪孽、造作奸惡的!天一發亮,
因手有能力就行出來了。[2]他們貪圖田地就佔據,貪圖房屋便奪取;他們欺壓
人,霸佔房屋和產業。
(2). 官長: [彌3:1-3][1]我說:雅各的首領,以色列家的官長啊,你們要聽!你們不
當知道公平嗎?[2]你們惡善好惡,從人身上剝皮,從人骨頭上剔肉,[3]吃我民的
肉,剝他們的皮,打折他們的骨頭,分成塊子像要下鍋,又像釜中的肉。
(3). 先知: [彌3:5][5]論到使我民走差路的先知,他們牙齒有所嚼的,他們就呼喊
說:平安了!凡不供給他們吃的,他們就預備攻擊他…
~ 整個社會的光景:
[彌3:9-11][9]雅各家的首領、以色列家的官長啊,當聽我的話!你們厭惡公平,
在一切事上屈枉正直;[10]以人血建立錫安,以罪孽建造耶路撒冷。[11]首領為賄
賂行審判;祭司為雇價施訓誨;先知為銀錢行占卜。他們卻倚賴耶和華,說:耶和
華不是在我們中間嗎?災禍必不臨到我們。
~ 家庭中彼此不能信任的光景:
[彌7:5-6] [5]不要倚賴鄰舍;不要信靠密友。要守住你的口;不要向你懷中的妻提
說。[6]因為,兒子藐視父親;女兒抗拒母親;媳婦抗拒婆婆;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
裡的人。
怎麼可能發生在家庭觀念特強的猶太人家庭? 中國人呢? 文革時不就是這樣嗎?
這也是在亂世時顯出人性醜陋的本像。
貳. 本文
彌迦當時的處境跟今天的我有什麼關係? 今天是不是也有當時百姓、官長、先知、和整個社會的光景?在這樣大環境底下,我們要知道的不只是神藉先知彌迦對當時的百姓說了什麼,而是今天要對我說什麼 ? 在這種情況下,彌迦的禱告:
[彌7:7-10][7]至於我,我要仰望耶和華,要等候那救我的神;我的神必應允我。[8]我的仇敵啊,不要向我誇耀。我雖跌倒,卻要起來;我雖坐在黑暗裡,耶和華卻作我的光。[9]我要忍受耶和華的惱怒;因我得罪了他,直等他為我辨屈,為我伸冤。他必領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見他的公義。[10]那時我的仇敵,就是曾對我說「耶和華你神在那裡」的,他一看見這事就被羞愧遮蓋。我必親眼見他遭報;他必
被踐踏,如同街上的泥土。
♦ 讓我們重組一下經文,從[彌7:7-10]體會「使人得救的懊悔」:
1. 處境: v 8 「我雖跌倒,…坐在黑暗裡」,這是犯罪後的光景:
[詩32:3-4][3]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4]黑夜白
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
2. 反應:v 8,9 「我的仇敵啊,不要向我誇耀…我卻要起來;…我的神必應允
我」,要警覺靈界裡的真象:
[彼前5:7-8][7]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他顧念你們。[8]務要謹
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
的人。
3. 根源: v 9 「我要忍受耶和華的惱怒;因我得罪了他」,
基督徒犯罪後只可能作兩件事:
(1). 應在神面前認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
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
(2). 應靠神的恩典離開過往所犯的罪,若得罪了人應想法子補償 (路19:8)。
4. 過程: v 7, 9 「要等候那救我的神;…直等他為我辨屈,為我伸冤」,
從十架七言表達了神「為我辨屈,為我伸冤」的愛:
(1). 第一句:「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路23:34]
完全(理解)的愛: 站在神兒子的地位,向父神為為釘他的人求赦免
(2). 第四句:「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可15:34]
捨己(替代)的愛: 站在羔羊的地位,為罪人承受了與神分離的審判,就是地
獄的火。
5. 結果: v 7, 8 「我要仰望耶和華…耶和華卻作我的光…他必領我到光明中;
我必得見他的公義…仇敵羞愧遮蓋必…遭報…被踐踏…」,[啟12:10]
[啟12:10]…那在我們神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已經被摔下去了。
參. 生活應用
你有類似的處境嗎? 當你憂愁懊悔時的反應是什麼? 發現自己的根源問題嗎? 在等候神的過程中,信心起伏的光景如何 ? 有沒有向仇敵誇勝的經歷?
♦ 救恩中奇妙的對比
[彌7:7-10]這段經文中充滿了兩極化的對比: e.g.,
(1). 我雖跌倒 vs卻要起來;
(2). 我要忍受耶和華的惱怒vs耶和華為我辨屈,為我伸冤;
(3). 因我得罪了他 vs 救我的神;
(4). 我雖坐在黑暗裡 vs 耶和華卻作我的光;
(5). 仇敵向我誇耀 vs仇敵羞愧遮蓋必…遭報…被踐踏…etc.
♦ 能夠從軟弱變剛強,從黑暗入光明的要素:
(1). 真正的恩典是與神有個人的關係 ; 不是倚靠虛假的安全感: [耶7:4]你們不要
倚靠虛謊的話,說:『這些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
(2). 真正的認罪是甘心承受神的管教 ;
[詩32:5-6] [5]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
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 [6]為此,凡虔誠人都當趁你可尋找的時候禱告
你;大水泛溢的時候,必不能到他那裡。
(3). 真正的信心是仰望等候神的拯救 : [何 6:1-3]
[何 6:1] 來吧,我們歸向耶和華!他撕裂我們,也必醫治;他打傷我們,也必纏
裹。…[3]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竭力追求認識他。他出現確如晨光;他必臨到
我們像甘雨,像滋潤田地的春雨。
結論:
♦ 我們必須同時認識神的公義和慈愛: 因此當我們犯罪時,應該接受神的管教 ; 在
受管教時,心情是憂愁懊悔的,但因為認識神的慈愛,可以在信心中仰望神再
站起來,因此是盼望期待光明的。這就是: 「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
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的意思。
♦ 我們的神不只是創造萬有全能全知的神,更是樂意饒恕人,有恩典,有憐憫,不
輕易發怒,有豐盛慈愛的神 (尼 9: 17) 。 彌迦書在結語時提到:
[彌7:18-19][18]神啊,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饒恕你產業之餘民的罪過,
不永遠懷怒,喜愛施恩?[19]必再憐憫我們,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又將我
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