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中主要應許

 

神的應許是神愛心的表達, 超過人的智慧與能力所能作得到的, 所以與立約不同。

神的應許也說明神所看為珍貴的, 要我們特別注重。

神在舊約中有許多應許, 主要的有下列七點, 都是普世性而非臨時對某人所說出的。

新約中神所有應許都集中在主耶穌身上, 由聖靈來執行而成就在信徒身上。

 

一.  不再用洪水毀滅 對挪亞

創九13-16 :「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我使雲彩蓋地的時候,必有虹現在雲彩中,我便記念我與你們和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水就再不氾濫、毀壞一切有血肉的物了。虹必現在雲彩中,我看見,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

二.  信心的族類 對亞伯拉罕

創十二2,3 :「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 福。

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三.  應許之地

創十七8:「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

四.  長壽

出二十12:「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弗六2:「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五.  後裔

創十七2,6:「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

六.  解救

創十五13,14:「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

撒下三18 :「因為耶和華曾論到大衛說:『我必藉我僕人大衛的手,救我民以色列脫離非利士人和眾仇敵的手。』」

七.    恢復

耶二十九10 :「耶和華如此說:『為巴比倫所定的七十年滿了以後,我要眷顧你們,向你們成就我的恩言,使你們仍回此地。』」

該二8,9 :「萬軍之耶和華說:『銀子是我的,金子也是我的。 這殿後來的榮耀必大過先前的榮耀;在這地方我必賜平安。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