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天生活的標竿
腓三 8~14:「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
寶。我為衪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並且得以在
衪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
信 神而來的義。使我認識基督、曉得衪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
衪一同受苦、效法衪的死。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這不是說、
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
耶穌所以得著我的。〔《所以得著我的》或作《所要我得的》〕弟兄
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
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 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
的獎賞。」
壹 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 ─ 神所立生活最終的標竿
- 復活進入榮耀
貳 基督耶穌所要我得的 ─ 神所定生活逐步的進深
一 進深的步驟
1 有信基督的義
2 認識基督 ─ 客觀的瞭解基督的所是和所作的,進而有主觀的體會與經歷
3 暁得祂復活的大能 ─ 客觀的瞭解基督復活大能所勝過的難處以及所進入的境界,進而有主觀的體會與經歷。
4 暁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 ─ 客觀的瞭解基督受死的用意和功效,進而有主觀的體會與經歷。
二 保羅明白當時所達到的地步 ─ 尚未得著神所立的標竿
腓三 12:「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
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所以得著我的或作所要我得
的〕」
三 保羅的態度 ─ 向看標竿直跑
腓三 12,16:「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
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所以得著我的》或
作《所要我得的》〕…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
…..然而我們到了甚麼地步、就當照著甚麼地步行。」
腓三 18~21:「因為有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我屢次告訴你們、
現在又流淚的告訴你們。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他們的 神就
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
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
上降臨。衪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
的身體改變形狀、和衪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
1 忘記背後的
(1) 棄絕作基督十字架的仇敵
(2) 不以自己的肚腹為神
(3) 不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
(4) 不專以地上的事為念
2 努力面前的
(1) 得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2) 等候主耶穌再臨
(3) 指望身體改變,和主耶穌榮耀的身體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