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基督為標竿的追求1
壹. 前言
貳. 本文
[腓3:1-6][1]弟兄們,我還有話說,你們要靠主喜樂。我把這話再寫給你們,
於我並不為難,於你們卻是妥當。[2]應當防備犬類,防備作惡的,防備妄自行
割的。[3]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
靠著肉體的。[4]其實,我也可以靠肉體;若是別人想他可以靠肉體,我更可以
靠著了。[5]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所
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6]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
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7]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
督都當作有損的。[8]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
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9]並且得以在
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
義,[10]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
死,[11]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
一. 以靠肉體的所是和所作為誇耀是錯誤的追求
~ v 1 說明腓立比教會中有不喜樂的事實 - 若是指人與人之間不能同心合一,那
是很明顯、很容易理解的事實 ; 保羅在此是提醒要防備另外一個會奪去喜樂卻
不容易被注意到的因素 - i.e., (1). 靠肉體的所是 (v5以色列人的血統遺傳),
(2). 靠肉體的所作 (v6法利賽人的宗教熱心)。
以今天中國人的情況而言,就是以身份、地位為誇耀,i.e., 吹噓祖先的遺傳、子
女的成就。若沒有這些,就會自卑、喜樂不起來,是不是呢?
~ v 2-3 指出這樣的追求是「靠著肉體的」,是由一群被保羅稱為「犬類」,「作
惡的」,「妄自行割的」假教師所傳播的教訓。 為什麼保羅要這麼嚴厲的罵人
呢? 答案在v 9「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
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 指靠行為得救稱義的觀念。
~ 靠「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有什麼不對呢 ? 難道不偷、不搶、不姦淫不討神喜歡
嗎? 當然不是! 這些好的道德行為是十誡中最起碼的表現,更是神公義、慈
愛、善良生命的表現。保羅在此所要強調的是他在得救以前要靠什麼來討神喜悅
的心態 ,他以為靠著祖先的遺傳血統和宗教的熱心等肉體的所是和所作可以討
神的喜悅,而不知道不是僅僅靠行為,而是站在什麼地位上的好行為才能被神悅
納。請問一個不認自己父母的兒女,雖然熱心公益、事業有成,能算個兒子嗎 ?
~ 為什麼靠「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不能得永生,而非要「因信神而來的義」才行?
兩者共存不是更好嗎? E.g., 以河中划船前進為上天堂的比喻自以為是: 必須以行
為和信心為雙槳,若不平衡,只會在原地打轉– 錯誤的前提: 天堂不在大海
的盡頭,不是靠雙槳努力可以努力達到 ; 更近似的比喻是升天要坐在火箭內
衝破地心引力而上的 – 不是靠自己的努力,而是信靠基督的寶血,才能夠
「得以在他裡面」。
~ 同樣的錯誤 : 「信基督教」和「信耶穌基督」是不同的! 「基督教」是2000
年前才有的、是人組織的宗教、有人的敗壞、把聖經當作學問、…,「耶穌
基督」則是自有永有的、耶穌是無罪的、為我捨命的救主、與我有生命的關
係(Organism) 而非組織(Organization)、相信聖經是生命的手冊、相信[約 14: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信耶穌基督」是得永生的唯一道路,是「因信神而來的義」而非「自己因
律法而得的義」。
~ 近日調查35,000美國人 70% 相信「許多宗教可以通往永生」,令人吃驚的是
57% 的基督徒願意接受他們的「基督教」不是或得拯救的唯一 道路! 79%的
天主教徒認為許多的宗教可以通往永生! 根據啟示錄的預言,這種趨勢會越
來越明顯,當宗教大統一時,就是基督再來的時候了!
二. 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才是有價值的追求
[腓3:7-11][7]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8]
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
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9]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
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10]使我認識基
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11]或者我也
得以從死裡復活。
~ 「有益的…當作有損的」(v 7),「看作糞土」(v 8)
–「有益的…當作有損的」表明屬世的和屬靈價值觀的改變: e.g., 「塞翁失馬,
焉知非福? 」 賺大錢未必是福,生大病未必是禍 ; 同意嗎? 那什麼才是絕對
的價值 ? 被全能、全知、全愛的神捨去獨生愛子來交換的生命有絕對的價值
~ 為什麼一般人總是想要靠行為而稱義呢? 因為世界上的價值觀是靠成就來衡量
的。這種價值的衡量是以功利為出發點,而不是以無條件的愛為出發點 ; 是什
麼維持夫妻之間不離不棄呢? 為什麼父母寶貝他不聰明的孩子? 為什麼子女要
孝敬他年老貧病的父母? 是愛的價值觀,而不是靠成就來衡量的價值觀。這種
不以成就為條件的的價值觀是神愛罪人的價值觀,當無限大、全能、全豐的神
竟以祂的兒子來為我捨命時,我的價值有多大? 只有出於這樣感恩的體會,才
能使我們有行善、行公義、不要犯罪的動力。縱使軟弱有失敗,但是會謙卑的
來到神面前,更多的信靠祂。
~ 追求這些「所是」和「所作」的內容和動機,在人的眼光中不能說是錯 ; 但是在
神的眼光中想要靠這些來得到神的義,卻是錯的;因此保羅說 : 「只是我先前
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
~ 以錯誤目標的追求,必定會失去了喜樂 – 因為得到時才發現抓到的竟然是糞
土 ! 因此認清楚正確目標的追求,何等的重要!
三. 為什麼保羅會有這樣的改變?
(1). 渴慕的心:「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得著基督」 (v 8) -
自己要有渴慕的心願,總有被主得著的機會 ; 「哀莫大於心死」,求神加
添渴慕的心。求神開啟屬靈的眼睛,不要認錯追求的標竿,虛度一生。
(2). 個人經歷:「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也得以從死裡復活」(v 10-11) -
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雖然有受苦的感覺,但一定
會經歷復活生命的能力。
E.g., 以張培五能饒恕,雖受苦而不記恨的見證來說明。
參. 結論
1. 不能帶走的,要知足 ; 能帶走的,要追求。(陳天予長老)
2. 把次好的當作最好的去追求,將會失去真正的喜樂。
3. Many people who have the things money can buy lost the things that money
cannot buy.
4. He is no fool, who gives up what he can not keep, to gain what he can not lose.
(Jim Elli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