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復活的意義與果效
壹 主耶穌復活的意義
一
顯明衪是神的兒子
「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一4)
二 顯明祂釘十字架的工作已蒙神接納
「這耶穌,神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他既被神的右手高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
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徒二32,
33)
三 顯明祂已除滅魔鬼的作為
「神的兒子顯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壹三8)
貳 主耶穌復活對信徒的果效
一 叫我們得重生
「父神…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彼前一3)
二 叫我們脫離了罪
「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仍在罪裡。」(林前十五17)
三 叫我們脫離了死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弗二5)
四 叫我們也得以復活
「祂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弗二6)
─意脫離魔鬼的權勢而活在屬靈的境界中。
五 叫我們得有屬天的地位
「祂又叫我們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弗二6)
六 賜給我們復活的大能,得以勝過那惡者
「祂向我們所顯的能力,…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弗一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