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 2:1-11]
[1]所以,在基督裡若有什麼勸勉,愛心有什麼安慰,聖靈有什麼交通,心中有什麼慈悲憐憫,[2]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3]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4]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
[5]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6]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
[7]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8]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9]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10]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
[11]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
1. 我們的主放棄祂的地位
2. 我們的主放棄祂的擁有
3. 我們的主放棄祂的權利
顯明:
1. 我們的主是父的僕人
2. 我們的主成為人的僕人